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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新闻|私募基金合规募集及基金备案法律实务培训成功举办 !


来源:四川省股权与创业投资协会      发布时间:2018/8/2 17:24:23     点击率:2886

2018年8月1日,由四川省股权与创业投资协会主办,广东德纳(成都)律师事务所协办的“私募基金合规募集及基金备案法律实务培训”在成都天府新谷成功举行。此次培训讲座旨在帮助四川地区私募机构提升行业法律专业知识,加强基金投资人的自律意识。

前来参加此次培训讲座的机构包括四川弘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富润企业重组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三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四川产融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60余家投资机构,会议现场气氛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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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活动现场气氛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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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活动现场气氛热烈

此次培训讲座特别邀请到广东德纳(成都)律师事务所主任何小丽律师作为主讲人,何小丽律师为西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成都市律师协会金融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执业十余年,承办楚天创富、金华资本、元同基金等多家私募机构管理人登记法律服务工作,并担任多家私募机构法律顾问,在司募集基金筹备、运营及管理方面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何小丽律师主要从私募基金合规募集与基金备案两方面进行讲解与交流,主讲内容如下:

一、私募基金合规募集

1、私募基金募集一般要求;

2、私募基金程序-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3、募集阶段签署的重要文件。

二、基金备案

1、总体要求及注意事项

2、管理人信息

3、基金信息

4、结构化信息&杠杆信息

5、募集信息

6、基金合同

7、托管及外包服务机构信息

8、投资经理或投资决策人信息

9、投资者信息

10、相关附件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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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何小丽律师主讲

在讲座最后阶段,何小丽律师对当前有关私募股权基金的争议焦点进行阐述,主要针对股权投资基金的托管是否应受《证券投资基金法》的约束这一问题,何小丽律师认为由于监管趋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公司法及信托法等都对私募股权进行约束的法律上下层级等因素,股权投资基金的托管应受《证券投资基金法》的约束。并且为完善相关制度提出了几点建议,包括重点监管同一集团的私募机构,防止利益输送,强化事前、事中、事后三方面的监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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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讲座结束后交流分享

此次讲座不仅对基金行业专业法律知识进行了普及,也有效地促进了各机构间的交流分享,接下来,协会将为各会员单位提供更多的专项讲座,创造更多的同业交流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