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由四川省股权与创业投资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主办、广东德纳(成都)律师事务所协办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申报实务讲座在成都天府新谷举行,前来参加此次讲座的机构包括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国辰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弘芯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博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都盈创动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十余家会员单位以及二十余家投资机构,会议现场座无虚席。
本次讲座协会邀请到广东德纳(成都)律师事务所何小丽律师作为特邀嘉宾,分别针对以下四个方面进行精彩分享:
①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情形
②法律意见书常见问题及应对
③项目推进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④德纳律师私募业务法律服务范围
在本次主讲中何小丽律师沿用了自己在私募基金、股权投资法律业务方面的丰富经验以及从法律法规的角度阐述自己的观点,本次分享十分精彩,到会的各企业各单位代表都积极认真高度集中听讲,并且都对本次何律师的讲演进行了高度的评价和赞同。
何小丽律师执业十余年,曾担任某大型上市公司法律部门负责人及公司高管,擅长公司业务、证券金融、私募基金等领域的法律事务。她在私募基金、IPO、新三板挂牌、资产证券化、债券发行、PPP、企业投融资等方面的法律服务工作尤为擅长,并著有《私募基金筹备、运营、管理法律实务精编》、《新三板金牌董秘进阶》等行业畅销工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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