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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新兴产业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申报组织工作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股权与创业投资协会      发布时间:2016/2/16 11:15:28     点击率:2498

关于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新兴产业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申报组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川股创协〔2016〕5号

 

各会员单位及省内其他股权与创业投资相关企业:

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为有效配合启动我省2016年度新兴产业参股创投基金的申报组织工作,协会受业务主管单位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长单位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现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开展2016年新兴产业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申报组织工作的通知》(川发改高技〔2016〕39号),邀请我省符合条件、有意向申报四川省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的股权与创业投资相关企业积极参与此次申报工作,尽快启动参股基金组建方案编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协会也将对参与此次申报工作的企业给予支持和协助。

请有意向参与此次申报工作的股权与创业投资相关企业于近期联系有关人员,详情请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新兴产业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申报组织工作的通知》(川发改高技〔2016〕39号)

 

四川省股权与创业投资协会

2016年2月16日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新兴产业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申报组织工作的通知

川发改高技〔2016〕39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省级有关单位:

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在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推动下,四川省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于2015年12月底正式挂牌成立。为提前做好对接国家参股创投基金的相关准备,拟启动我省2016年度新兴产业参股创投基金的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及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参股创投基金申报的宣传工作

2015年,国务院决定设立总规模400亿元的新兴产业创投引导基金,将与地方财政和社会资金共同设立若干参股创投基金,推动新兴产业发展。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创业投资工作,将其列入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重要内容,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政府第99次常务会均明确要求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目前,我省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已正式设立,由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发展”)作为受托管理机构,拟与国家和社会资金共同设立若干参股创投基金。

请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和省级有关单位充分重视此项工作,将四川省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申报等相关情况和信息宣传到位,为推动我省创业投资发展、激活我省创业投资环境创建良好氛围。

二、尽快启动参股创投基金申报的前期工作

目前,国家相关申报工作暂未正式启动,为保证我省参股创投基金的申报质量,提高获批成功率,请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和省级有关单位提前开展参股创投基金申报组织的前期工作。请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按照《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1】668号)提出的支持领域和具体要求,结合本地产业发展情况和创业投资基础,组织本地区有申报意向、符合条件的参股基金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尽快启动参股基金组建方案编制。同时,按照国家要求,地方政府资金管理机构应在申报前参与申报基金方案编制,请四川发展在参股创投基金申报的前期准备中做好相关指导协调工作。

三、申报咨询方式

四川创业投资基金工作  QQ群   461310779

四川省发展改革委  郑  胥   028-86705773

四川省财政厅    翟  宇   028-86722271

四川发展      孟庆海   13668282503

邮箱:252958053@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2016年新兴产业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申报项目材料清单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2016年1月 28日

 

附件:

2016年新兴产业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申报项目材料清单

 

一、基金组建方案

二、基金发起人协议

三、基金合伙协议(基金公司章程及基金管理公司章程)

四、基金管理机构委托管理协议

五、基金与银行资金托管协议

六、项目储备及第一阶段投资计划

七、社会资金出资承诺函及决策文件

八、主要发起人营业执照及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