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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服务 | 四川成都推知识产权运营基金 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共建子基金


来源:成都商报      发布时间:2019/3/20 9:56:05     点击率:2736

以科技创新培育壮大新动能,打造中国高质量发展强劲动力,是今年全国两会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在这一方面,成都市正探索引导社会资本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培育高价值专利、实施专利布局、构建高价值专利池、开展专利投融资、扶持专利密集型企业。

近日,从四川省成都市科学技术局获悉,《成都市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暂行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成都市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暂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已经审定通过,成都科创动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作为运营基金管理机构,负责运营基金的具体运作。

 

成都市知识产权运营基金资金来源于市级财政预算安排。运营基金的领导决策机构为成都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委员会,由其主要负责对财政出资行为进行审核批准,审定运营基金的计划、方案、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考核基金管理绩效目标及协调解决其它重大事项等。


根据《办法》,基金的运作将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通过母基金的方式,联合投资机构、产业功能区运营机构、高校院所等合作发起设立多只知识产权运营子基金。


成都市鼓励运营基金与产业功能区运营机构、社会资本共建子基金,投向各区域内重点发展产业和知识产权运营项目。子基金的发起设立、投资管理、业绩奖励等都将按照市场化方式独立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子基金须聚焦于成都市新经济产业领域和重点产业领域的知识产权运营,重点投资三个方面的企业和机构,一、拥有核心技术、以知识产权为核心资产的创新型企业;二、高价值专利池、专利组合和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等项目;三、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中心、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知识产权交易转化平台等。


子基金组建将经过发布指南、材料申报、初步审查、符合性复审、专家评审、尽职调查、中心审核、社会公示等程序。

 

据了解,运营基金的受托管理机构为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代表财政出资行使出资人权利。中心将向运营基金管理机构派出出资人代表,在运营基金违法、违规和偏离本实施细则政策导向的情况下,行使一票否决权。中心的受托管理费及运营基金管理费,每年按照不超过受托管理的财政资金实际投资额的2.5%比例确定控制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