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我国创业投资快速发展,不仅拓宽了创业企业投融资渠道、促进了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增强了经济发展新动能,也提高了直接融资比重、拉动了民间投资服务实体经济,激发了创业创新、促进了就业增长。发展创业投资要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服务实体、专业运作、信用为本、社会责任四项基本原则。
《意见》中明确定义了“创业投资”与“天使投资”。创业投资是指向处于创建或重建过程中的未上市成长性创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期所投资创业企业发育成熟或相对成熟后,主要通过股权转让获取资本增值收益的投资方式。天使投资是指除被投资企业职员及其家庭成员和直系亲属以外的个人以其自有资金直接开展的创业投资活动。
《意见》提出:
一、培育多元创业投资主体
加快培育形成各具特色、充满活力的创业投资机构体系,鼓励各类机构投资者和个人依法设立公司型、合伙型创业投资企业,鼓励行业骨干企业、创业孵化器、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创业服务中心、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创业创新资源丰富的相关机构参与创业投资等;积极鼓励包括天使投资人在内的各类个人从事创业投资活动。
二、多渠道拓宽创业投资资金来源
大力培育和发展合格投资者;建立股权债权等联动机制。
三、加强政府引导和政策扶持
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建立创业投资与政府项目对接机制;研究鼓励长期投资的政策措施;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
四、完善创业投资相关法律法规
进一步完善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相关法律法规,研究推动相关立法工作,推动完善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落实和完善国有创业投资管理制度,支持有需求、有条件的国有企业依法依规、按照市场化方式设立或参股创业投资企业和创业投资母基金。
五、进一步完善退出机制
拓宽创业投资市场化退出渠道,充分发挥主板、创业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及区域性股权市场功能,畅通创业投资市场化退出渠道。
六、优化市场环境
化监管环境,实施更多的普惠性支持政策措施,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优化商事环境、信用环境;严格保护知识产权。
七、推动创业投资行业双向开放
有序扩大创业投资对外开放。发展创业投资要坚持走开放式发展道路,通过吸引境外投资,引进国际先进经验、技术和管理模式,提升我国创业投资企业的国际竞争力;鼓励境内有实力的创业投资企业积极稳妥“走出去”。
八、完善行业自律和服务体系
加强行业自律,加强行业协会在政策对接、会员服务、信息咨询、数据统计、行业发展报告、人才培养、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的能力建设;健全创业投资服务体系。加强与创业投资相关的会计、征信、信息、托管、法律、咨询、教育培训等各类中介服务体系建设。
九、加强各方统筹协调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政策协调,建立部门之间、部门与地方之间政策协调联动机制。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把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作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的一项重要举措,积极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推动中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
我协会也将按照《意见》要求,加强协会各方面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协会在行业自律管理和政府与市场沟通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四川省股权与创业投资行业的健康、快速、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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