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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 设立总规模100亿元“独角兽投资基金” 天府新区“岛十条”重磅发布


来源:微信公众号 川商      发布时间:2019/2/26 10:16:36     点击率:2866

2月25日,成都市举办“关于支持新经济企业入驻独角兽岛的若干政策”(简称“岛十条”)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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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岛十条”由10条正文和1条附则组成,分别为:


1. 支持企业集聚 2. 支持科技研发 3. 支持市场开拓 4. 支持金融联动 5. 支持人才招引 6. 支持产权维护 7. 支持平台共享 8.支持成长壮大 9.支持可持续发展 10. 支持定制化政务服务


据了解,独角兽岛位于天府新区成都科学城、天府鹿溪智谷核心区内占地总面积67.1公顷(1006亩),建筑面积140万平米,总投资约165亿元。项目已于2018年8月开工建设,2019年底建成一期工程,2022年将全面建成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的活力之城。现已签约商汤科技、云从科技、前海金控等独角兽或行业龙头企业。


天府新区成都党工委副书记邱旭东在发布会上指出,天府新区努力将独角兽岛建设为中国新经济第一岛,将着力构建以数字经济、智能经济、绿色经济、创意经济、流量经济、共享经济为特色的新经济产业体系,打造国际一流的人才汇聚之地、事业发展之地、价值实现之地。为支持新经济企业在天府新区茁壮成长,在独角兽岛构建起全周期培育、全方位保障、全要素提升、全过程服务、全链条建设的独角兽企业生态圈,成为全国最具标识度的新经济成长高地,天府新区制定了“岛十条”相关政策。在制订过程中,力求使政府产业资金使用的边际效益最大化。“岛十条”认真践行天府新区“一点一园一极一地”的战略定位,充分学习国内其他城市培育新经济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结合成都市“产业新政50条”和新区实际而形成。


“岛十条”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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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企业集聚



对综合总部或功能性总部注册落户独角兽岛的独角兽企业、准独角兽企业(以下简称“岛内企业”),完成实际到位投资的,经认定,分别给予独角兽企业200万元、准独角兽企业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专注人工智能、智能芯片、云计算、量子计算、智能机器人、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等领域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商业模式创新+国际化资源配置”的岛内企业,经认定,再给予100万元的落户奖励。


对岛内企业首次购买新区内办公用房且自用的,按其购买合同价格给予总额在10%以内、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购房补贴。


对租赁新区内办公用房自用且一次性签约在5年以上的岛内企业,可享受独角兽企业最高不超过3000平方米、准独角兽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平方米,连续3年租金60%的补贴。


此外,岛内企业需要临时过渡办公的,由新区提供统一建设的可拎包入驻的办公空间,过渡期内租金实行全额补贴。过渡期为1年。


支持科技研发



鼓励企业开展前沿及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对岛内企业年度科技研发费用投入500万以上的,经认定,单户企业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单户企业享受研发投入的年限最高不超过3年。


对岛内企业新获批的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国家部委、省市有明确配套经费额度规定的,给予规定的配套经费支持;未明确配套经费额度的,在3年以内给予累计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的补贴。


同时,鼓励科研成果就地转化和鼓励战略性科技资源集聚。


支持市场开拓  



提供多元应用场景。每年向社会公布应用场景清单,以订单的方式向岛内企业提供高度契合的多元化应用实践。


提供首台(套)测试环境。打造“天府新区独角兽实验室”,向岛内企业提供创新产品和解决方案的开放性实验场;对于岛内企业在新区内自行建设的首次应用示范工程,竣工后经认定,给予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并授予天府新区创新案例奖。


鼓励企业拓展市场。岛内企业获得非关联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订单的(批发零售行业除外),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拓展奖励。


鼓励产业链配套协作。对岛内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产业联盟等方式带动新区内非关联企业进入产业链和配套体系,年累计配套产品实际采购额3000万以上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提升企业美誉度。新区每年安排1000万元独角兽岛品牌宣传专项资金,提升岛内企业知名度。


支持金融联动



设立总规模100亿元“独角兽投资基金”,分别在天使轮、成长期、壮大期三个阶段进行投资;鼓励岛内企业按市场化方式与新区国有公司组建专业化的投资基金,新区国有资本可将不超过其投资所持股份的30%,在2年内按照“投资额+固定回报”的价格由企业核心团队予以回购,帮助企业团队锁定股份。


鼓励股权投资。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依法可按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公司制创业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鼓励直接融资。鼓励岛内企业运用债务融资工具进行直接融资,对成功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集合票据、短期债券等债务融资工具的非上市企业,单笔融资额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每笔20万元的补贴,单户融资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补贴。


支持人才招引



建立“人才+项目”引才机制和“创新+创业”一体化人才配置机制。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层次人才和企业员工,制定符合新区实际的个性化服务并及时兑现各类支持政策,帮助岛内企业引进国际顶尖人才及团队。


根据岛内企业人才需求,搭建全球化引才网络,开展“政府+专业人力资源机构+企业”招才;对通过“天府新区HR服务联盟”开展招聘的岛内企业,按其引才成本的50%,给予单户企业年度累计不超过20万元的招聘补贴;对专业机构引进的人才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省“千人计划”和“蓉漂计划”等高层次人才计划并做出实际贡献的,经认定给予专业机构奖励,具体政策另行制定。


同时,对岛内企业引进的人才,享受落户、交通出行、配偶就业、医疗保健、出入境和停居留办证等便利服务;按就近原则,安排未成年子女入托入学(义务教育阶段);鼓励保险公司为岛内企业人才设立专属百万医疗保障计划,享受三甲医院快速转诊通道等优质医疗服务保障等。


支持产权维护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建立天府新区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为岛内企业提供全球范围内的知识产权保护、交易、转化等相关服务;鼓励岛内企业在核心技术领域构建专利池,支持岛内企业在海外PCT(专利合作协定)布局。对岛内企业引进国内外优秀专利、通过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发生技术转移转化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的专利购买费用补贴。


支持知识产权维权。对岛内企业在国内外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经法院判决或裁定胜诉并已生效的,标的额50万(含)以上200万(含)以下的,单户企业可享受年度累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维权费用补贴;标的额超过200万的,单户企业年度累计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维权费用补贴。


支持平台共享



支持建设共享实验室。鼓励各类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平台等在新区投资建设共享实验室、共享技术服务平台,打造独角兽岛共享实验室联盟。建设投运后,可给予建设补贴、运营补贴、使用补贴,最高补贴金额分别为500万、200万、50万。


支持数据资源开放共享。聚焦商业、教育、交通、环境、医疗等重点领域,优先开放社会公众、市场主体关注度高和需求度高的政务数据等。


支持搭建“校企银政”联合平台。鼓励岛内企业在新区指定区域建立产业孵化器;鼓励高校为岛内企业设立特定专业,培养专属人才;支持引入国内外顶级专家学者为岛内企业和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的企业赋能。


支持成长壮大



建立独角兽重点培育企业库。遴选一批准独角兽和瞪羚企业入库,在研发投入、投融资、工业用地、专业论坛、人才引进、应用场景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鼓励企业梯度成长。支持岛内企业在新区设立创新机构,每年遴选10个发展速度快、竞争力强、发展前景好的增设企业,给予每户10万元“天府新区隐形冠军奖”。


鼓励企业做大做精。每年遴选5户人工智能、智能芯片、云计算、量子计算等重点领域企业,给予每户30万元的天府新区成长奖。


鼓励企业上规模。对纳入新区统计的主营业收入(不含迁入)首次突破2000万元的岛内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鼓励并购重组。支持岛内上市企业对国内外非关联企业进行并购重组,给予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补贴等。


支持可持续发展



岛内企业自新区注册成立之日起,享受连续8年产业资金扶持。具体政策另行制定。


建立独角兽岛品牌价值评估制度,为岛内企业品牌管理、提升品牌价值提供服务指导和技术支撑。对首次入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布的服务业品牌价值和制造业品牌价值榜单的,给予单户企业5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支持定制化政务服务



由成都科学城管委会负责为岛内企业提供孵化期、成长期、壮大期三个阶段的定制化的专业化政策服务。


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人工智能+政务服务”,通过远程办理、自助办理、上门办理、一窗办理等方式,面向岛内企业提供人力社保、民政、工商、税务、卫生、教育等方面的事项办理。


搭建全球创新交流平台。在独角兽岛创建独角兽联盟大厦,为拟在新区注册的独角兽企业提供专属的集群注册地址、专属会客厅和彰显荣誉的专属空间;创建独角兽大学,为企业提供新经济、未来组织、研发创造的平台等。





文章转自公众号 川商